一、拍賣標的:
1、位于江陽區陽光路2號24號樓6-7層2單元11號住房,建筑面積約為255.76㎡,參考價90.2萬元,保證金10萬元。
2、廣告制作機器設備若干臺,參考價14.6萬元,保證金2萬元。
二、有意競買者,需將保證金匯入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指定賬戶,于2015年5月14日16時前實際到賬,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競買手續并查詢相關資料,競買人方取得競買資格,未成交者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辦理退還保證金,(保證金不計息)如遇國家節假日順延。
三、標的展示時間:公告之日起公開展示。請涉及該標的的當事人、擔保物權人、優先購買權人,以及其他相關權利人于拍賣日到場。若要參加競買,需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競買手續,缺席或未辦理競買手續者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
收款單位: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
賬號:5100 1637 2080 5150 3149
開戶行: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州納溪支行
(匯款時注明: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拍賣保證金或成交價款。異地匯款請用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匯款,不能用網上銀行匯款)。
公司電話:13982408076、13548368969
法院電話:0830-4262149
公司地址:瀘州市江陽區江陽中路42號樓801號
網址:www.1882008.cn
知曉更多拍賣信息可關注公司網站或掃描企業二維碼
(本公告同時發布于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)
瀘州市四方拍賣有限公司
2015年4月28